《亟欲捕捉萬物的貪婪》
過年前因緣際會認識了一位從事錄音工程的朋友,我們一聊就聊了兩個多小時,從各自的領域、對藝術與文化的看法、工作上遇到的趣事到歷史、政治,聊著聊著他提到一次工作的經驗,他到了飯店以後還是閒不下來,就帶著簡單的相機出門晃晃,正巧看到工作團隊在排練,於是他趕緊拍了下來。但拍沒多久排練就結束了,尚不過癮的他還上前要求對方可不可以再多排一下下,就這樣,他完成原先沒有料想不到的紀錄,事後對方也很驚喜於這個成果。
我看著他講話的神采像是孩子講著他最愛的卡通,揮舞的手勢像是拿著無敵鐵金剛一樣的飛舞,我說:我突然想起我的前女友。
我的前女友也是從事影像、畫面工作,交往初期不管到哪她總是抱著一支大單眼,她的包包裡面一定會有相機,鏡頭她是恨不得能多帶幾顆。我個人臉書上面大部分的照片都是她拍的,和她分手以後我幾乎沒有再更新自己的大頭照。
偏題了。
就連進劇場看戲大幕啟,燈光亮以後她的第一件事就是畫下她見到的舞台。年少輕狂,以前常常為了這件事情很氣她,甚至吵過幾次架。對我來說我更在乎現實,那時的我更希望她看著我而非拿著鏡頭對我,我常常說,你真的看到感受到不是更重要嗎?
她說:「我就是覺得很重要才想要很貪心的把它永遠留下來啊。」時至今日,她是對的,而我也沒有錯。我仍舊記得許多珍貴的時刻,而她留下的畫面依舊美麗。噢,對了她連看到書上喜歡的句子也是拚了命的抄寫。
聊到這兒,回過頭來我才意識到其實我和她一樣的貪婪,但我的貪婪在我個人思緒裡,我散步時總會帶著筆記本,寫下新的劇本構思、想像到的舞台畫面;聽到的有趣對話、腦中浮現的角色可能,或者只是純粹自己和自己對話。
人總是貪婪地想留下些甚麼東西,一些紀錄,一些屬於自己獨一無二的片刻,用自己喜愛的方式,不論是影像、聲音、文字,甚至是所謂網美照、食物照……族繁不及備載。在短短的生命裡面人們都想留下曾經存在過的痕跡與證據。
我想起杜篤之老師演講時曾經說他不管到哪都會帶著錄音設備,就怕錯過珍貴的音效資源……從生命當中尋找創作的資源固然重要,但最重要的課題或許就是放下吧。若是時時刻刻都戴著耳機、對著鏡頭、埋首寫字怎麼可能看見值得紀錄的事物呢?